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在线申报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帐号。学校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教科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教科处(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教科处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教科处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二)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
(三)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本年度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限项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书。
四、时间要求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联系方式
(一)我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娇
联系电话:32115018
(二)项目申报咨询方式
联 系 人:蒙巍、朱科学、王家利
联系电话:65339913、65343316、65203097
(三)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式
联 系 人:赵永
联系电话:13086005408
附件1: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 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科处
附件1
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
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是我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该计划聚焦科技前沿,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科技任务,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融通创新发展,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项目类型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四类,分别是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三)高层次人才项目。支持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自然科学领域通过科学创新、技术进步,推动各尽其用、各展其才,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以领军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资助以优秀科技人员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团队,围绕国家和海南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基础性创新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1.海南省境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依托单位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3.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
1.申报面上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5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需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正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经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4)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科学道德,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动态及发展趋势。
(5)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6)当年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不超过1项,参与省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7)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基础研究计划等基础研究类项目的,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研究。
(8)项目参与人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超过3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
(9)当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人申报或者参与省级各类计划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以及与正在承担的省级其他各类计划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应在申报时注明。
(10)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或“强制终止”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除符合上述面上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同时要求负责人年龄: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3.申报高层次人才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除符合上述面上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同时要求负责人为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并需要在申报系统中上传高层次人才证书。
4.申报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除符合面上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核心成员近5年来曾主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
(3)已获得立项的海南省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项目验收前不能再作为负责人申请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4)担任依托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
三、实施年限
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终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资助强度
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为5万元,高层次人才项目申请经费为10万元,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请经费为30万元。
五、资助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立项后资助经费一次性全额拨付至依托单位,并统一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六、支持方向
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及管理科学领域。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科技任务,2020年第一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海洋科技、热带农业与种业、航天科技、生态环保新能源、生命与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七、限项要求
(一)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依托单位限项申报的数额详见附件2。其中青年基金项目申报的数量不应低于各单位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年度申报总数的1/3。
(二)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不受限项指标限制。
(三)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且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0周岁,符合本指南申报条件的,不受限项指标限制,依托单位在推荐函中备注。
八、其他说明
(一)2020年实施经费“包干制”试点的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项目管理和经费支出等按照《海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二)因考虑到一线医务和药物科研人员正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及药物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暂不需要申报第一批项目,我厅将专门针对医药领域单位的科研人员适时组织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