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2).xls
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 2022 届毕业生省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21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及2022 届毕业生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0〕129 号)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和范围包括我校 2022 届毕业生中的低保生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报原则和标准
(一)申报原则 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 按 1500 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资金渠道 补贴资金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
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以电子版形式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或复印件;
(2)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或复印件;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4)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贫困户)》原件或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毕业生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
注:领取低保人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二)材料报送时间。
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系部统一审核并于10月24日前报送教科处(注:纸质版材料均转化为电子版)发送邮箱:hnjkc103@163.com;
联系人:郑伟旭,联系电话:15595749405.
(三)学校公示
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在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求职创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对在求职中存在困难的毕业生建立好台账,要对其进行“一 对一”精准帮扶。
(二)有关部门将对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截留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科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