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有效实施双主体办学,建设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自编教材申报应为我院开设的能够体现工学结合、学用一致要求的课程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2.自编教材要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教材,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参编人员要求
1.教材主编应具备的条件:
(1)有多年从事该课程教学的丰富经验,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应当具有副教授(或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如讲师申请主编教材,应配一名副教授(或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审教材。主编在教材编写中应撰写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书稿。
(2)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能力,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
2.教材参编应具备的条件:
(1)有从事该课程教学三年以上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3.自编教材团队中要有2名或以上人员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双师型师资)。
4.为了确保编写高质量的教材,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
每门教材编写的校内人员拟控制在5人以内(含5人),主编1名,副主编1名,参编2-3名。
(二)编写要求
1.鼓励教师在现有实训指导书的基础上,着力结合企业的实际工作任务(案例),将新方法、新内容、新规范、新标准等编入教材,开发出有特色的校企合作实训教材。
2.推行校企合作教学模式,开展课程和教学体系改革,邀请行业、企业人士一起探讨,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意见,以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实际为自编教材编写的内容。
3.自编教材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并参照大中小型企业技术工人实际操作,从生产实际出发,以专业技能为主线,有针对性地介绍本工种职业道德与安全生产以及应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4.在教材具体内容的处理上,以“必需”和“够用”为原则,以理论为引导,围绕实践来展开,删繁就简。要针对目前高职学生的基础和认知特点,可以打破原来的系统性、完整性的旧框框,着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最简单的理论知识、安全知识、基本操作到强化综合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和实训内容紧密结合当前的生产实际,将目前企业一线岗位工作的工作过程及内容编入教材,为学生今后上岗就业及岗位晋升打下扎实的基础。
5.自编教材要把理论与实操衔接好,打破理论课、实验课或实操课的界限,将理论教学和实操教学融为一体,在实践中教理论,在运用中学技术。
6.自编教材应做到体例规范科学。
三、编写立项
1.教材编写立项须由作者向所在专业系部提出申请,教师编写教材必须填报填写《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并写出拟编写教材的编写提纲或教材样章和编写工作进程安排。
2.所在专业系部主任初步审查,经同意后报学校教科处,上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筛选,经无记名投票后确定立项。
3.通过立项的教材应在半年内编写完成。完成后,由所在专业系部提出教材使用申请,由图书馆教材管理部门配合印刷,供相应学生试用两个学期。
四、评审出版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试用学生填写使用评价。
2.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3.参照学生使用评价及自评报告及编写教材召开教材出版评审会议。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报院长批准可推荐出版。出版费用列入当年教材建设规划。如自筹经费自联办理出版手续的,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的出版教材在教材征订时优先选用。
4.对于未经批准出版的自编教材,应继续修订,直至评审通过后方可出版。
5.对于经批准出版的自编教材,学院将给与出版资助。自编教材编写者可以申报自编教材出版基金,填写学院《自编教材出版基金立项申请书》。
五、鼓励措施
学院对通过评审立项且在院内试用的自编教材给予教材编写补贴:
1.立项的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给予相应补贴(按2000元/10万字标准计算)。
2.自编作教材需有相应的图片图表,字数一律不低于15万字,低于15万字的按比例发放补贴。
3.经学院立项并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学院参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其它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由教科处负责解释。
附件6-1
附件6-2